首先,在进行监督检查时,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权力。这不仅包括对被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给予尊重与保护,也意味着任何超出法律授权范围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例如,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私人场所或者非法获取个人隐私信息等行为均违反了法律规定。
其次,行政机关应当秉持公正透明的态度开展工作。这意味着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做到公开公平,避免任何形式的选择性执法或歧视性对待。同时,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向公众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从而增强政府公信力。
此外,《行政许可法》强调了不得以监督检查为名谋取私利。这就要求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廉洁奉公,杜绝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发生。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总之,遵循上述原则对于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它既能有效防止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又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应高度重视并切实落实这些要求,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