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要求补税8500万元 维维股份原子公司枝江酒业往事

要闻 2024-06-18 22:55:11
导读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6月13日,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维股份”)披露,原控股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2024-06-18 22:55:11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6月13日,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维股份”)披露,原控股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枝江酒业”)被要求补缴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共计8500万元以及可能加收滞纳金。

此事因是否涉及“倒查税款”而引起外界关注。

6月17日,经济观察网致电枝江酒业,询问消费税补缴事项情况,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称,目前不掌握相关细节。湖北省税务局(12366)企业专线的工作人员称,没有接到相关税种“倒查”的事项通知。

6月18日,针对近期有反映部分地区发生税务部门针对企业纳税问题“倒查30年”及要求企业补税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回应称,国家税务总局已关注到相关反映,也充分理解广大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关切。这里,需重点说明的是:首先,税务部门没有组织开展全国性、行业性、集中性的税务检查,更没有倒查20年、30年的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近期反映的有关查税补税,有的是对企业以前年度欠税按程序进行催缴,有的是对企业存在的税收政策适用风险按程序予以提示告知,均属税务部门例行的依法依规正常履职行为。

补税8500万元

6月13日,维维股份发布关于枝江酒业补缴税款的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枝江酒业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应纳税额通知)》(枝税开通〔2024〕10005 号)(下称《税务事项通知书》)。

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截至2024年6月4日,枝江酒业未按规定的申报期限对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消费税进行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核定枝江酒业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应纳税费约为8500万元。

维维股份称,枝江酒业为公司原控股子公司,2020年,公司将所持有的枝江酒业71%的股权全部转让,2020年末公司已不再将枝江酒业纳入合并范围。根据公司转让枝江酒业股权时与江苏综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综艺”,现枝江酒业之控股股东)签署的相关协议,如税收机关因枝江酒业存在未缴或者少缴税款而对其进行交割日前税收追溯征收的,由公司负责补缴前述税款。

这笔税款大约是8500万元,尚未考虑滞纳金因素,维维股份称,经初步测算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约85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应收枝江酒业欠款本金1.23亿元。根据2023年维维股份与江苏综艺、枝江酒业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若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实际发生时,将直接在枝江酒业欠付维维股份的1.23亿元款项中予以抵扣。

有投资者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向上市公司提问:枝江酒业1.23亿元的欠款应该是全部提过减值的,请问如果补缴税款是不是后续会冲回来抵消,应该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维维股份回复称,公司应收枝江酒业欠款1.23亿元已经全额计提坏账,若有关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实际发生,将直接在枝江酒业欠付我公司的1.23亿元款项中予以抵扣。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枝江酒业曾补缴税款1.96亿元

枝江酒业的官网介绍,该公司拥有百年历史,其起源于1817年创办于古镇江口的“谦泰吉”槽坊,历经200多年的创新变革和匠心传承,发展而成今天的枝江酒业,是湖北省最大的白酒酿造基地。1968年,在枝江关庙山出土的文物中,有三分之一是酒具,表明3000多年前枝江境内酒业十分发达。在1997年之前,枝江酒业又名为枝江酒厂。酒厂有两款知名产品——枝江大曲和枝江小曲。二者于1988年双双获湖北省金钟奖,被定为湖北八大名酒。

这并非枝江酒业第一次补缴税款。在发展历史上,枝江酒业曾发生更大金额的税款补缴事项。

2020年1月10日,在维维股份计划出售枝江酒业股权(71%)给江苏综艺的7个月前,枝江酒业对2015年以来的消费税进行自查,统计发现需要补缴消费税、附加税款和滞纳金共计约1.96亿元。维维股份在当时的公告中表示,所有应缴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清。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目前,维维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是徐州市国资委。2020年8月,维维股份与江苏综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枝江酒业71%的股权以4.62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综艺,此时,徐州国资委尚未成为维维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维维股份对枝江酒业71%的持股,是分两笔收购而来。2009年,维维股份以3.48亿元的价格收购了枝江酒业51%的股权;2013年,维维股份出资2.4亿元,对枝江酒业增持20%,总持股达到71%。

维维股份的控股股东是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维集团”)。此前,维维集团曾因为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7月,维维集团、维维股份、时任维维集团总经理崔超、时任维维股份董事长杨启典等多名高管,均被警告和处以罚款。

此次枝江税务局对枝江酒业的消费税追缴时间段是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在这个时间段内,维维股份尚未入主枝江酒业。

在这段时间里,枝江酒业的董事长是1963年出生的蒋红星。百度百科有一段对蒋红星的描述:1998年,蒋红星临危受命,在勇挑重担开始执掌枝江酒业时,企业年销售收入不到6000万元。他带领全体“枝江”人,外树品牌拓市场,内抓管理创效益,公司很快发展到职工5000人,大型发酵窖池5000个,现代化灌装生产线40多条,形成年产12万吨商品白酒的生产能力,枝江酒飘香大江南北。

经济观察网翻阅司法文书发现,蒋红星出现在宜昌市(枝江由宜昌代管)原党组成员、市长助理王松华的受贿罪判决书中。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6月5日的判决书中写道:2003年至2006年,被告人王松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力配送、规划报批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自2003年至2012年,王松华先后l4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蒋红星给予的人民币194万元,购物卡2张(价值人民币1万元)。

也就是说,此次枝江税务局对枝江酒业的消费税追缴时间段是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一部分时间段与枝江酒业原董事长蒋红星的任期重合。2018年9月,枝江酒业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选举张春雷为公司董事长,枝江酒业灵魂人物蒋红星退出,担任公司名誉董事长,至此,维维股份全面掌舵枝江酒业。

消费税是1994年中国税制改革时期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中国对白酒行业征收的税主要是消费税,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0.5元/斤的从量税。枝江酒业没有向经济观察网解释查税的依据和计算的细节。

1994年以来,枝江酒业的股权几经转手。

枝江酒业现在的实际控制人为江苏富豪昝圣达。昝圣达出生于1963年,以服装(刺绣)业务起家。《2024年胡润全球富豪榜》显示,其身价为110亿元。昝圣达是上市公司综艺股份(600770.SH)的实际控制人,综艺股份目前市值30亿元,业绩处于亏损状态。

除了投资枝江酒业,昝圣达更为知名的事件是,2002年其曾参与洋河酒厂的股份制改制,成为洋河股份(002304.SZ)的十大股东之一。洋河股份上市后,市值飙升,昝圣达由此获得了数百倍的回报。

2020年8月,江苏综艺控股枝江酒业,进入全新的“真年份”发展时代,枝江酒业建立起“枝江”“真年份”“谦泰吉”为核心的三大新产品矩阵。不过,枝江酒业的董事长频频更换,2024年2月,曹剑忠担任新一任董事长,其曾任江苏南通刺绣厂副厂长。昝圣达能否在枝江酒业上重现投资洋河酒厂的辉煌,尚需要时间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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